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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涤纶短纤是指利用涤纶布料,废旧聚酯瓶片,纺丝废丝,泡泡料,浆块做原料,废旧瓶片经过粉碎、清洗,各种料的混合物经过干燥,熔融挤出,纺丝,卷绕,集束,牵伸,卷曲,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在卷曲的时候添加不同的油剂,松弛热定型,切断后形成不同长度的涤纶短纤。

1.GRS认证生产管理手册(如果有外发加工单位,每个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准备生产管理手册)
2.GRS体系计划(GRSsystemplan)
3.GRS产品规格表(GRSproductspecification)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流程图(仅申请认证)
6.车间和仓储区域平面图(包括机台排列,设备清单)生产线、存储区域等标识出GRS再生产品专用且与平面图保持一致
7.供应商评估记录(GRS再生原料)
8.GRS专用染化料助剂评估(a.化学品管理程序CMS,b.化学品评估记录,c.化学品清单包括供应商信息及MSDS等)
9.GRS原料采购汇总表(包括相关采购发票、运输单据、GRS原料声明或交易证书//GRS原料统计:采购-使用-库存)
GRS标签认证吊牌设计要求:
1.直接从TE获得GRS标识
2.认证机构负责颁发符合条件的GRS标识
3.认证机构须在所有认证和TC范围内使用GRS标识(符合GRS标识设计要求)
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3.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100%GRS认证,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
非认证过的组织:
1.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
2.只有认证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认证。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