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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PET最主要的回收来源就是聚酯包装材料,同时开发废旧瓶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支持利用废旧纺织品、废旧瓶片生产再生纱线、再生长丝、再生短纤等。

GRS申请原则:申请企业所认证的产品再生材料回收比例必须≥20%,GRS的目的是要求整条供应链都要通过GRS,并且原材料需要有TC证书,也就是说从贸易环节→成衣加工→再到面料→印染→织布→纱线→原材料都需要符合GRS证书,从原材料的那比交易就需要申请TC证书(TC是证明符合GRS≥20%回收成分),原材料商拿着TC和GRS和下游纱线合作,纱线拿着GRS和TC和织布,一直到贸易环节。
再生PET申请grs标签消费级别:
卖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才需要向认证机构申请GRS标签(GRSLogo);中间产品可以使用自己的标语或遵守GRS标签规则的图案。
消费前回收(Pre-consumer):来自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流,不包括材料的再利用如返工、再研磨、工序中产生的碎片和能在产生这个废料的同一个工序回收。
消费后回收(Post-consumer):材料来自于经过消费者使用过的不再用于原有用途的物料,可能来自于家庭、工业、商业或事业单位。
1.直接从TE获得GRS标识
2.认证机构负责颁发符合条件的GRS标识
3.认证机构须在所有认证和TC范围内使用GRS标识(符合GRS标识设计要求)
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3.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100%GRS认证,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
非认证过的组织:
1.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
2.只有认证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认证。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
以下几点在申请TC证书值得注意:
①内销凭增值税发票/外销凭形式发票正本获取
②发票上的卖家必须是一起认证的单位之一(若不是需联系认证机构加单位并支付费用审核),并与TC申请上卖家信息吻合
③发票上的重量需大于等于申请的重量
④发票的品名需与申请的品名吻合;发票上的买家需与申请的买家吻合
⑤原料的净重须大于等于申请TC的原料投入量
⑥原料的送货日期须早于自己的出货日期
⑦原料的品名成份须能加工成申请TC的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