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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是采用废旧化学纤维、纺织品或其他废弃的高分子材料,经物理开松后重新使用。如经熔融或溶解后进行纺丝,或将回收的高分子材料裂解成小分子重新聚合再纺丝制得纤维。由于其利用废旧纤维为原料制造纤维,实现了再生,故又称再生化学纤维。

再生聚酯纤维,以回收废旧可乐瓶为原料,PET宝特瓶经去瓶盖脱标签水洗分类粉碎浮选等处理过程,可制成PET碎片经造粒制成切片CHIP熔融抽丝等加工处理后,制成再生涤纶长纤维。
1:消费后再生材料:由家庭或商业、工业和机构设施作为最终产品用户产生的、不能再用于其预期用途的材料。包括从分销链中回收的材料。即由消费者消费后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2:消费前再生材料:在制造过程中从废物流中转移出的材料。排除某些材料的再利用,如返工、再研磨或在加工中产生并且在同一加工过程中会被重新使用的残余料。即不经过消费者消费的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3:再生比例:产品或包装中以质量计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只有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才被视为回收含量。
再生纤维申请吊牌分类清单:
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3.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100%GRS认证,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
非认证过的组织:
1.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
2.只有认证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认证。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
GRSICUTC申请流程图:
1、建立新库存并通知CU审核
2、建立新品名并通知CU审核
3、新增的品名和库存审核无误后才能申请TC
4、下载TC草本并给你的客户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TC
5、邮件通知CU审核
6、审核无误出正本
7、审核有误请按CU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