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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S认证是为了满足企业为验证的产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所含的回收/再生成分,同时并验证社会责任、环境规范和化学使用的相关作业。

GRS追溯性原则:如果A公司要申请GRS认证,那么A的供应商也应有GRS认证证书,在进行GRS认证时其供应商应该提供GRS证书和TC(除产业链最源头的工厂,例如:原材料为瓶片的工厂。)
消费后再生材料:由家庭或商业、工业和机构设施作为最终产品用户产生的、不能再用于其预期用途的材料。包括从分销链中回收的材料。即由消费者消费后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消费前再生材料:在制造过程中从废物流中转移出的材料。排除某些材料的再利用,如返工、再研磨或在加工中产生并且在同一加工过程中会被重新使用的残余料。即不经过消费者消费的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再生比例:产品或包装中以质量计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只有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才被视为回收含量。
1-标签必须要有GRS标识,及描述“由含回收料x%制造”
2-若有多种回收料,上述描述都要列出
3-标签要提到认证机构的名字和(或)标识,被认证过的组织的名字和(或)执照号。
4-GRS标识不可永久性地印刷或固定在可循环使用的包装上
5-GRS标示的产品可选择性的语言
6-消费前、工业后、消费后等字样可选择性地用于可回收的材料的描述
7-标识还可以附有“通过GRS认证“的字样
产品再生成分和供应链要求:
1.回收含量达到20%或更多的产品。
2.声明的回收材料应遵循从投入到最终产品的完整、经过验证的监管链。
社会责任部分:
1.涉及GRS产品生产的企业雇用的工人,受强有力的社会责任政策的保护。
2.GRS社会要求是基于全球社会责任合规方案的原则。在所有情况下,国际劳工标准、国家和/或地方立法或最严格的GRS要求,其适用程度应不违反适用法律。
环境部分:
1.参与GRS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具有高度的环保意识。
2.GRS的环境要求适用于认证组织内的所有业务。在所有情况下,适用最严格的国家和/或地方法规或GRS要求。
3.对工厂产生的废水要有定期监测/测试。
化学品部分:
1.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最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