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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S,即GlobalRecycleStandard,全球回收标准。最初由ControlUnion(国际环保管理联盟认证机构)于2008年起草,在2011年1月1日,将此标准的拥有权交给了纺织交易组织(TextileExchange)。GRS认证是具有国际性、自发性、完整性的标准,通过第三方认证可以考察企业的产品回收率、产品状态、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及化学品限制等能力,是一个具有实际作用的工业工具。
GRS标志也可用于非产品通信(网络、印刷、标牌等)。),只要遵守A3条的所有指引。当在产品信息附近使用GRS标志时,必须清楚,并非所有产品都经过GRS认证,除非是100%的生产得到认证。
经GRS标签检验合格的产品
B1.1a为了使产品在任何参考标准的情况下销售,必须在上一次B2B交易中为该特定产品签发交易证书。
B1.1b产品必须含有至少50%的回收含量。
B1.1c只有经过认证的组织才能参照GRS对产品进行标签。B1.1d如果产品被识别为GRS认证,则必须使用徽标,遵循A3节的设计规范。使用GRS标志不是强制性的,除非产品上提到GRS。
B1.3a“前消费者”或“后工业”(PIR)和“后消费者”(PCR)也可以用来描述回收材料;任何百分比金额都必须准确。单独的材料必须用准确的百分比来识别。
例子:
•“含有80%的再生聚酯”
•“含有80%的消费后回收聚酯”
•“含有80%的消费后和消费前回收聚酯”
•“含有40%的消费后和40%的消费前回收聚酯”
•“含有60%的再生聚酯和20%的再生尼龙
GRS产品吊牌贴标:
1.产品被考核合格使用标识
1.1对某个具体产品,在上一个B2B交易中,必须提供TC
1.2产品GRS材料占比>=50%
1.3只被认证过的组织被允许在产品上贴标
1.4若产品提到GRS,那必须使用GRS标识
2.对所有GRS贴标产品的要求
2.1标签必须要有GRS标识,及描述“由含回收料x%制造”
2.2若有多种回收料,上述描述都要列出
2.3标签要提到认证机构的名字和(或)标识,被认证过的组织的名字和(或)执照号。
2.4标签中的单词(2.1和2.2中的)可以翻译成本国语言
2.5GRS标识不可永久性地印刷或固定在可循环使用的包装上
3.GRS标示的产品可选择性的语言
3.1消费前、工业后、消费后等字样可选择性地用于可回收的材料的描述
3.2取决于品牌,可在产品上或产品外使用如下描述:
“生产GRS认证产品的工厂符合GRS公平劳动和环境影响要求“
3.3标识还可以附有“通过GRS认证“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