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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回收标准(GRS认证)最初由位于荷兰鹿特丹的世优认证公司(CU)于2008年制定,并于2011年1月1日将所有权转让给了美国纺织品交易所(TE)。

GRS的目标是增加产品中回收材料的使用,并减少/消除其生产所造成的危害
GRS当前版本4.0,2017年生效;下一版本GRS5.0将于2021年产生。
1若这份原料在申请ICU TC前有被使用过,那么数量请填写剩余的重量。
2 若你的原料TC上显示多条产品名和重量,请不要分开添加。直接总的写在一行里。
3 GOTS标准,因对辅料等有特殊要求,请务必详读标准文件
4若你的有机TC是原棉农场标准NOP EU的,请将TC号请写为证书号‐NOP,或者证书号‐EU,两者都有既是证书号‐NOP+EU,标准选择OCS
5 关于标签的选择,原料TC品名比例显示:
GOTS:95%‐100%选Organic,70%‐94%选Made with Organic。
OCS:95%‐100% 选 OCS 100 ,5%‐94% 选OCS BL,若纺织品是同种纤维有机与非有机混纺,那么无视比例,全部选OCS BL TC号也要分OCS BL / OCS 100,两个比例都有就写OCS
RCS :95%‐100%选RCS 100,5%‐95%选RCS BL,TC号也要分RCS BL / RCS 100写. 两个比例都有就写RCS
GRS :原料TC/申明有Post字样标签选Post‐consumer,PRE字样选Pre‐consumer,两个都有选择
GRS认证logo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3.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100%GRS认证,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
非认证过的组织:
1.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
2.只有认证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认证。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
不正确使用标识
1.会导致收回认证证书
2.认证机构应在认证时检查标识的正确使用,但不负责市场上标识的检查。
3.当被认证过的组织怀疑产品的输入材料有问题,可以向认证机构反映并确认材料的符合性。
4.TE会使用一切合法手段,阻止和纠正未授权的和不正当的GRS标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