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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纺织服装全球回收标准(GRS)3.0版颁布,纺织服装全球回收标准相当初是由荷兰管制联盟制定,于2008年11月起实施,针对废旧纺织品回收后,再生纤维使用所建立的第三方认证标准。2011年1月,荷兰管制联盟将纺织服装全球回收标准的版权,转让给全球相当有影响力的美国纺织交易所。截止2014年5月,仍在GRS认证有效期的,获得GRS认证的全球纺织企业有206家。
二:GRS供应链要求:生产要求的应用、生产和贸易
1:参与GRS产品生产和贸易的组织须遵守GRS认证。“全球回收标准”要求遵守“含量声明标准”的要求,“声明的材料”被替换为“GRS材料”。
1:所有进入供应链的回收材料应具有经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交易证书(TC)。
2:应在每个认证现场分别记录每个批次的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含量百分比,并记录在交易证书上。
3:GRS产品年营业额少于10,000美元的交易商,以及仅向最终消费者销售的零售商免除认证义务;只要它们不(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记GRS产品。GRS产品年度营业额少于10,000美元的豁免交易商,必须由认可的认证机构注册,并在其年营业额超过10,000美元后,或者计划(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记GRS产品时立即通知认证机。
4:如果在回收和未经利用的投入之间存在生产损失率不同的情况,认证组织应通过其每种材料的质量平衡公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表明所做的计算可解释该差异。
5:GRS产品的买家将负责为须认证的投入材料的具体标准或要求设定进一步的要求。这些附加要求独立于GRS及其认证过程。